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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02-03IP属地 湖北1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工资、绩效、保密、效能、督办、综治、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内部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编报机关内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机关内部安全相关职责。

负责人:吴成骏  联系电话:0599-8842409

)乡村振兴指导科(市委农办秘书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表彰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典型,总结各地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各地动态情况;协调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统筹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

负责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

负责人:罗婷  联系电话:0599-8821957

)乡村振兴综合协调

承担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协调办理省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牵头组织实施山海协作。指导区域间经济社会协作。对接协调省直有关单位、沿海发达县(市、区)与经济欠发达县的挂钩帮扶和对口协作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社会帮扶工作。

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测、考核、评估和督查工作;组织指导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统计及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吴雅薇  联系电话:0599-8867253

)乡村振兴发展规划项目

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帮扶、稳岗就业、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蓓  联系电话:0599-8892338

)乡村产业推进与对外合作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承担推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福建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办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南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和服务南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南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

负责人:谢一杏  联系电话:0599-8868062

)农村社会经济与法规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

负责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的起草。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农业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简政放权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担市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政治、经济任务。负责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状况的统计等工作,指导农垦系统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垦扶贫开发等工作。

负责人:魏学贵  联系电话:0599-889233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明顺  联系电话:0599-8858069

八)种植业管理科

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负责人:吴彦  联系电话:0599-8892331

)畜牧兽医科

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承担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负责人:潘丽丽  联系电话:0599-8827082

)渔业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工流通;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承担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起草渔业综合性文件和材料。

负责人:陈瑶  联系电话:0599-8827071

十一茶业管理科

负责研究与制定全市茶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茶叶种植、加工、营销及品牌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茶博会、茶叶交流会及茶叶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林黎  联系电话:0599-8858477

十二)科技教育科

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参与科技特派员深化创新工作。承担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

负责人:乔珍  联系电话:0599-8848911

(十)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负责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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