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7元;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9元。
二、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元。(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属于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天镇县、广灵县属于二类艰苦边远地区)。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