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缴费!2025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保缴费渠道!

   日期:2025-07-27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wrujm.cn/mobile/news/1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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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各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陕人社发〔2025〕17号)要求,经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协商,现将2025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集中征缴期

2025年度全省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8月31日

02
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03
征缴标准

从2025年6月起,2025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和6000元10个档次。

个人缴费: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与政府代缴费的总额应与现行各缴费档次标准保持一致,并按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

04
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

05
参保缴费渠道
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在各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有特殊身份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参保所在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经办机构将维护好的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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