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就已经尝试推出商业类长护险。但由于长护险科普不足,叠加保费偏贵等因素,商业长护险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
例如山东青岛市,面对“医养康护”关联的供给侧改革和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老人护理需求的增加,青岛市政府于2006年在部分城区进行局部探索、试点,包括将部分疗养院转型为养老院。融合医保制度,创新推出以“医院—专护”“护理院—院护”“居家—家护”和“社区—巡护”等为主要特征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经过几年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青岛市于2012年开始在全市城区推广,至2015年年末累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青岛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医疗保障和护理保障适度分开、医疗和养老有机结合,也就是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基础上,通过“医养结合”破解“医养两难”,建立起对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实现“护有所保”。
长护险全面实施后的3年多时间里,青岛市有4万余名失能老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基金支出8.9亿元,共计1万多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旅程,平均在床生存时间310天。长护险制度取得了“个人家庭减负担、护理机构得发展、基金支出增绩效”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