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0月16日,绍兴住房公积金发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在上调贷款最高额度方面,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在统一首付款的比例方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首套房的不低于20%、二套房的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
举例来看,小周夫妇于9月底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夫妻双方近12个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为6.5万元,同时因符合新青年支持条件(年龄小于35周岁),贷款额度可上浮20%,按照可贷额度计算规则,理论上该家庭的可贷额度为156万元(6.5万×20倍×120%)。根据原有政策,最终确定该家庭最高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100万×120%);根据最新政策,最终确定其最高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44万元(最高贷款额度120万×120%),新政使小周夫妇多贷了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