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击量超过500够吗
仅从点击量超过500这一数据,是不能确凿地判定是否可以立案的。
这其中关键取决于具体所涉及的。
就拿诽谤等这类案件来说,点击量只是用来判断是否构成的一个方面,但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除了点击量,还得综合考量内容的恶劣程度,比如那些言辞是否极其恶毒、恶意满满,对的名誉造成的损害后果究竟有多严重等情况。
倘若只是点击量高,但内容本身并非特别恶劣,可能就不足以构成。
再看传播淫秽物品类案件,同样不能仅仅依据点击量来判断。
还需要结合传播的范围,是在小范围内传播还是广泛传播;
以及淫秽物品的性质,是普通的低俗内容还是极其淫秽、不堪入目的物品等多种因素。
只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能较为准确地判断是否达到了的标准。
所以,绝不能单纯地因为点击量超过500就认定够立案,而需要全面、细致地进行考量和分析。
二、点击量超500符合哪些立案法律标准
仅“点击量超500”信息太过模糊,不同法律场景下有不同意义: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情节严重”,以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及其他作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可能涉嫌。
需结合具体涉及的行为性质、等综合判断是否达到,建议你详细说明具体行为场景等细节。
三、点击量超500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所说的“点击量超500立案”可能是指涉及网络诽谤等相关情形。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从而予以。
这里强调的是诽谤信息,需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但如果不是诽谤类案件,点击量超500与立案并无必然关联。不同类型案件有各自独立的立案标准和法律依据,要结合具体案件性质来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