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信(农商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湖北农信手机银行「湖北农信(农商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

   日期:2025-02-15     作者:pw7cz       评论:0    移动:http://www.wrujm.cn/mobile/news/6853.html
核心提示:01答: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批量调整房贷利率: 1.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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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批量调整房贷利率:

1.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3.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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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阶段是批量调整。省联社将10月25日前,对于 LPR 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 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第二阶段是常态化调整。自2024年10月25日后,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可向贷款经办行申请,协商后进行利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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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全部统一调整至-30BP。若当前利率LPR加点幅度低于-30BP,不进行调整。

(二)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可转换为LPR加点形式后,再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逾期贷款、不良贷款,暂不参加本次利率调整。 待恢复为正常贷款后,您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协商一致后按相应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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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积金贷款不参加本次批量调整。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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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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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次批量调整是针对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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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以LPR 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我行主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会提前向借款人发送批量调整通知短信,对于未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作同意批量调整。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您可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进行调整。对其他特殊情况,由贷款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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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2024年10月25日(含)起,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行进行办理,审核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利率水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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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加点幅度,并不调整LPR取值、重定价日等其他贷款要素。因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使得贷款利率在本次批量调整时可能未进行重定价,贷款采用的五年期以上LPR值有4.2%、3.95%、3.85%三种可能,导致本次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会有所不同。但到了贷款下一个重定价日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如下:

1: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4.2%、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4.1%(=4.2%-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9%(=4.2%-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2: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9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85%(=3.9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65%(=3.9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3: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8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75%(=3.8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55%(=3.8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仍为3.55%。

4: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85%、加点幅度为-5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35%(=3.85%-0.5%)。因您当前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已低于-30BP,故本次将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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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次利率调整不涉及还款日变化,如您的贷款还款日为28日,利率调整后您的还款日依然为每月28日。房贷利率调整变更生效日(10月25日)在您两期还款日之间,所以您10月的还款额将分为调整前、调整后两段计息,即:调整前(即9月28日至10月24日)按原利率计算,调整后(即10月25日至10月27日)按新利率计算。从您调整后的下个月起,整月的利息都按新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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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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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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